“现有《公司法》条款导致创业者的人力资本出资不能被认可,使创业投资实践产生了法律障碍和增加了投资人和创业企业的法律风险……”8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雷军召开媒体沟通会,再次呼吁修订《公司法》,让其回归“自由约定”原则、接受人力资本作为出资的形式,以改善创业创新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雷军还建议政府以减税的方式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建议人力资本可当股权
作为技术人员出身的雷军,多年的创业和经营经历让他深知人力资本在创业中的重要性,也深感在现有公司法条件下,对于一个很有水平的人才来说,如果缺乏资金而仅以人力资本去和别人合伙创业几乎是行不通的,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就好比雷军看中某个青年人才,准备投资100万元和对方合伙创业,雷军占股10%,对方占90%,但在现行的《公司法》下是无法实现注册的。因为目前的《公司法》不承认人力资本可以作为出资形式并获得股权。雷军说,在早期创业的时候谁掏钱谁就是老板,其实这在高科技创业里面对人才的重视、对人力资本的重视都是远远不够的。
雷军认为,今天的《公司法》和整个创业的大环境还有很多地方是脱节的。为此,雷军建议“回归自由约定,推行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制”,他认为股权的本质不是按出资额来决定的,应该是用自由约定,我愿意占多少就是多少,我愿意作为人力资本出资方占多少就多少。
回归自由约定的本质,股权不再按出资额来分配,这个修订对《公司法》来说是最关键的基础,对整个经济社会有巨大的影响。另外,股东之间的约定只需要做工商备案就行,不要再做实质性审核。
建议减税减轻企业负担
雷军认为,在面临巨大的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对企业的减负,是否可能在国家允许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减税。虽然营改增帮助企业降低了负担,但是能不能够力度更大一些。雷军说,因为任何商品在销售的时候要交17%的增值税,除了增值税之外,在增值税的基础上还需要交城市建设附加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等税种。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