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市发改局召开主城区污水处理费听证会预备会,公布
珠海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费两套听证方案。按方案一,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实际上涨0.14元/立方米,居民每月每户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约三四元。按照方案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实际上涨0.19元/立方米,居民每月每户增加支出约四五元。到底会采用哪套方案?10月28日召开的听证会将见分晓。
每月多支出三五元
记者了解到,两套方案均将主城区污水处理费简化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用水两大类。方案一的征收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45元/立方米。方案二的征收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1.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4元/立方米。
两大方案将对居民产生什么影响?记者了解到,按方案一,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比现行0.9元/立方米的价格上涨0.05元/立方米,取消自来水用户缴费水量按90%计算的规定后,实际上涨0.14元/立方米,按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第一档每月每户20立方米计算,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2.8元;按第二档每月每户30立方米计算,增加支出4.2元。
而按方案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比现行价格涨0.1元/立方米,取消自来水用户缴费水量按90%计算的规定后,实际上涨0.19元/立方米,按阶梯水价第一档每月每户20立方米计算,居民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3.8元;按第二档30立方米计算,增加支出5.7元。
低保和企业用户影响较大
记者注意到,此次调价方案对低收入居民及企业用户影响较大。按现行政策,享受珠海市低保待遇的家庭免收污水处理费。因国家、省要求取消该项减免,按照此次调价方案,低收入居民每月将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20元左右。市发改局在关于听证方案的说明中称,此项增加的支出建议市政府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标准予以补贴。
从0.85元/吨提至约1.4元/立方米,此次工商服务业污水处理收费调整跨度最大,现行该行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按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区别收费,COD排放浓度≤250mg/L按0.85元/吨征收,COD排放浓度超过250mg/L按1.15元/吨征收。两大听证方案都不再区分COD排放浓度,方案一对COD排放浓度≤250mg/的用户,增加其支出0.69元/立方米,方案二则增加支出0.64元/立方米。据市发改局的分析,对企业的影响尚在可接受范围内。
据会议披露的污水处理成本监审报告,2015年珠海市主城区核定收费水量为149003909立方米,按2015年污水处理单位成本1.42元/立方米计算,应收污水处理费21159万元。按方案一,居民和非居民合计应缴污水处理费18377万元,财政仍需补贴2782万元,按方案二则需补贴2881万元,珠海市此次调价方案仍未能补偿污水处理成本。而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要求,2016年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一般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