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通讯员 方良宝 摄
昨日下午,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定于2018年1月18日至20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业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楚良、陈锡江、何跃沛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等出席会议。副市长喻丽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财政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以及其他议程。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 持续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的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关于我市湿地保护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
东莞市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东莞市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讨论《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关于表彰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有关事宜、东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研究决定关于召开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关于补选一名市人大代表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