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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实行特殊加价政策

时间:2019-11-24 03:24阅读:

讯 节假日出行、担心客车车票涨价?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深化道路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并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意见》提到,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实行特殊加价政策。

《意见》提出深化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汽车客运站收费分类管理、健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规范道路运输新业态新模式价格管理、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五个主要任务。竞争充分的班车客运线路,或将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可能更具波动。

《意见》对竞争充分的班车客运予以说明,并提出,除农村客运外,由3家及以上经营者共同经营线路、与高铁动车组线路平行线路等竞争充分的班车客运,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竞争不充分的班车客运,可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上限价格)管理。

对于网约车这一快速发展的新业态,未来网约车乘车价格或将更透明。《意见》提到,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加价机制,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

班车客运不仅要明码标价、如有价格变动还要提前公示。《意见》提到,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及价格,并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还应在客票(含电子客票)标注或者通过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价。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卢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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