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8月19日,
深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的精神,研究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会议一致认为,《意见》明确提出“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服务大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会议强调,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司法文明建设,以一流的司法文明引领法治文明,助推城市文明。二是,积极营造
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打击、保护、服务并重,依法平等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深圳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三是,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为深圳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要加强金融开放创新领域司法保护,加强检察智库建设,积极推动区域司法交流协作。四是,深化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稳妥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更好地保护城市的公共利益。文/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纳 通讯员汪林丰图片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