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网上买了个俄罗斯套娃,结果实物是上图右边那样……别哭别哭,送给剁手族一份“大礼包”,《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3月15日正式出台,以后退货将变得更规范化啦!
七日退货有了明确规定
早在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规定,网购商品可以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是,七日从哪天开始算起?什么样的商品商家可以拒绝退货?这些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这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指出,七日是自商品签收的次日开始起算。
注意!这七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根据办法,4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包括: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鲜活易腐的商品;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
此外,还包括3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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