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
珠海市举办纪念
珠海经济特区授权立法20周年研讨会,对我国经济特区20年来的授权立法史、创新立法经验进行科学地总结,对经济特区当今的立法使命和未来立法发展进行深入的讨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岳仲明出席研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和主持研讨会。
4月20日的研讨会由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和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来自全国人大和广东省人大,海南省、
深圳市、厦门市、
汕头市和珠海等五大经济特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以及
国内有关高校的专家学者、港澳法律顾问公司及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等代表与会。
研讨会上,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永利、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曙光、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郭晓芳、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文华等先后介绍了各自在经济特区立法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成果和经验,同时提出了遇到的困惑和问题。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学者们对经济特区立法的性质、特点、效益、事权划分等进行了探讨,并就如何继续发挥经济特区的立法作用、继续发挥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岳仲明在讲话中建议经济特区立法要突出经济立法的特点,在改革创新中继续探索。王波在总结讲话中表示,珠海举办经济特区授权立法20周年研讨会可以说是首开经济特区立法研究的先河,对如何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大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来源:珠海特区报)